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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 作者:zf-100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1092 次浏览 | 分享到: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1.该职业专业性强;

2.行业发展需要;

3.队伍规模较大;

4.符合职业分类中“小类”的职业属性和特点,无职业交叉;

5.适宜用职业资格进行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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