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欢迎您!
首页
| 市委
|
市人大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纪委
现在时间是:YYYY年MM月DD日 H:mm:ss
首页
城市介绍
资讯中心
信息公开
领导之窗
便民服务
招商投资
资讯中心
政务要闻
政策要闻
27
区县动态
部门动态
27
通知公告
专题报道
27
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
审计信息
27
土地征收
土地出让
27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27
保障性住房
棚户区改造
27
便民服务
生育收养
户籍护照
27
入学教育
劳动就业
27
婚姻生育
土地房产
27
医疗卫生
交通驾驶
27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来源:
|
作者:
zf-100
|
发布时间:
2017-08-23
|
10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上一篇:
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
下一篇: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
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财政资金
审计信息
土地征收
土地出让
保障性住房
棚户区改造
政府采购
价格收费
教育信息
医疗卫生
27